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家庭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清廉家庭”建设,筑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家庭廉政防线,以纯正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社风,推动岳阳县检察高质量发展。根据《岳阳市检察机关关于选树“清廉家庭”的通知》《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清廉检察建设的实施方案》部署,院党组决定在全体干部职工家庭中开展“清廉家庭”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选树条件
(一)廉洁从政,知廉尚廉。家庭成员必须拥护和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自觉维护国家荣誉和利益,维护民族尊严,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等各方面明礼守纪,无违纪违法行为及腐败问题。
(二)严格自律,践廉守廉。家庭成员热爱学习、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开拓进取,在各自的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家庭注重立家规、严家教、正家风,对亲属子女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保持廉洁家庭本色。家庭成员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践行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以德治家,以廉为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家庭氛围好,具有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的良好家风。
(三)从严治家,崇廉助廉。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和谐包容、理解信任、亲情深厚。夫妻之间恩爱忠诚、相濡以沫,互敬互信、责任共担。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尊重、沟通顺畅、尊老爱幼、传承孝道,家庭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自觉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家庭成员自觉崇廉、助廉,当好家庭反腐倡廉宣传员、监督员和守门员,争当“廉内助”和“贤内助”。
(四)作风正派,倡廉促廉。家庭成员带头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勤俭持家,厉行节约,在家庭生活中不慕奢华,在婚丧嫁娶活动中从简从俭,摒弃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陋习,追求科学、文明、健康、廉洁的生活方式,社会反响良好。
三、选树程序
选树工作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择优评选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推荐参评(10月下旬)
参选家庭按照相关要求,填写《岳阳县人民检察院“清廉家庭”申报表》,经各支部民主推荐盖章后,向纪检专干报送相关资料。全院拟选树6户“清廉家庭”。推荐名额:每个支部推荐2-3户。
(二)考察审核(11月上旬)
纪检专干对各支部推荐上报的家庭,通过座谈、走访、考核等程序进行考察审核,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院办公室根据资料上报情况和考察情况,共同研究确定事迹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群众反响好的家庭作为正式候选家庭。
(三)确定典型(11月中旬)
院办公室将正式候选家庭报院党组审核,对无异议的6户家庭选树为岳阳县人民检察院“清廉家庭”。
(四)宣传表彰(11月中旬)
在本院微信公众号清廉文化建设专栏上,对“清廉家庭”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下发表彰通报,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确保选树活动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各支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不同层次的家庭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发动,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家庭积极参与选树,使选树过程成为学习先进、宣传先进,营造风清气正环境的过程,引导和激励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廉洁自律、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弘扬良好家风,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三)按时报送,确保质量。各支部于11月4日前,将《岳阳县人民检察院“清廉家庭”申报表》(附件1)《岳阳县人民检察院“清廉家庭”信息汇总表》(附件2),家庭主要事迹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汇总上报至纪检专干。材料要求真实客观、事迹突出、代表性强、文字精练,字数在2000字以内。
(四)严格把关,择优推选。各支部要严格按照选树工作要求进行,推荐的“清廉家庭”要有典型性、代表性,要真实可信,群众认可。
附件:1.岳阳县人民检察院“清廉家庭”申报表
2.岳阳县人民检察院“清廉家庭”信息汇总表
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