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检发政字﹝2018﹞1号
关于表彰2017年度市院机关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和优秀书记员的决定
2017年,在岳阳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市检察院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推进平安岳阳、法治岳阳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绩效考核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评选出政治部等5个先进集体、何季如等33个先进个人、任惠敏等8个优秀书记员,现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集体
政治部、办公室、公诉一科、控告申诉检察科、侦查监督科
二、先进个人
(一)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个人(嘉奖,33人)
何季如、姜琪辉、李汉斌、张雄兵、张良杰、张丹、傅艳芳许强、欧阳成、胡 莎、刘美兴、邹日香、李捷、罗文铎彭 勇、李 壮、周晓峰、胥着华、姚 健、王宇、胡承帅
许含玲、殷娟、白忠生、陈华平、赵阳、欧阳项君、邬玉美钟源、杨晓平、邵伯森、李晓琴、付 佳
(二)报请市委、市政府记三等功(连续三年考核优秀,3人)
胡 莎、刘美兴、张良杰
三、优秀书记员
任惠敏、杨九洲、贺 璇、欧阳湾、夏智龙、陈诚、谢惠婷
李 蔚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带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加强党性修养,带头践行党的宗旨,带头强化责任落实,带头坚持严以律己,始终保持蓬勃向上、昂扬奋发的精气神,为岳阳检察工作和检察事业发展再立新功。市院党组号召机关各部门和全体检察人员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学习先进、赶超先进,永葆对党忠诚老实的政治品格,强化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秉承“求索、忧乐、骆驼、荷花”四种“岳检精神”,进一步锐意进取、履职创新、凝心聚力、扎实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监督,努力开创新时代岳阳检察工作新局面。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