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队伍是和平年代面对“疾风”、“烈火”最多的一支队伍,是“养兵千日,用兵千日”。随着司法改革的全面深入,检察干警的切身利益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各级检察机关在改革中都面临着错综复杂的利益纠葛。如何在新形势下,提升队伍素质,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自身过硬的检察队伍,笔者根据自身的工作体会,有以下肤浅的认识。
一、新常态下检察队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政治素质高,做听从指挥的“明白人”
司法体制改革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内容。检察干警只有具备坚定的政治信仰,胸怀大局,才能铸就“金刚不坏之身”,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完成司法改革中的各项任务。比如这次司改中,因为检察官“员额制”和 “去行政化”的确立,部分检察干警将面临自身利益的损失,原来是检察官身份的可能因为员额限制而不能担任主办检察官,原来是科长的可能会失去行政职务。这就要求检察干警一定要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定有我”的理想信念,正确对待自身利益的损失,服从大局,做听从指挥的“明白人”,在思想上确保检察体制改革的顺利完成。
(二)业务水平精,做规范司法的引领者
业务水平是衡量检察干警称职与否的基本标准,是确保实现“让民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检察干警要时刻铭记“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的警示话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加强学习新的“两法”、“两规”等法律知识和加强实际工作能力的锻炼,提升个人业务能力。要适应新形势,准备把握“互联网+”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全面拓展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在业务工作中的应用,促进科技强检。同时严格按照游劝荣检察长“不须扬鞭自奋蹄”的要求和“七见”标准规范自己的司法行为,实现“要我规范”到“我要规范”的转变,争当规范司法行为的引领者。
(三)担当精神强,做改革创新的弄潮儿
勇于负责,敢于担当,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党领导干部的要求。检察干警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法干部,也不例外要有担当精神。当前,我国已进入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时期,就笔者了解到的试点工作情况来看,检察机关在具体实践“人财物”省级统管,“司法预算独立”,“检察机关去行政化”,检察官“员额制”等改革措施中有着诸多的争议和矛盾,面临着极大的挑战。这就要求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在面对错综复杂的利益冲突时,既要学会平衡关系,化解矛盾,又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有”和“三严三实”的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到司法改革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以问题找办法,坚决杜绝遇到困难绕着走,碰到难题“踢皮球”等“为官不为”现象的发生。
(四)打铁自身硬,做廉洁从检的排头兵
廉洁是我们党长期坚守的“红线”,任何党员干部都不能逾越。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的十八大领导集体上台以后,党中央加大了反腐倡廉的力度,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勇气和“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从上到下严惩腐败,做到了“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腐新常态下,作为工作在反腐第一线的检察干警,既是反腐战线上的尖刀,更是反腐工作的忠实执行者。检察干警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牢记使命,遵守廉洁制度和办案纪律,既坚持“高线”,又坚守“底线”,从而筑牢防腐拒贪的坚固防线。要以“正人先正已”“打铁还需本身硬”的要求来约束自己,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和“利益案”,争做廉洁从检的排头兵。
二、新常态下检察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队伍年龄老化,人才呈现青黄不接
检察机关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专业性强,社会地位高,所以进来的门槛高,出去的需求少,人员缺少流动性。虽然近几年通过省级统考,招录了部分专业知识强的优秀青年干警,但队伍年龄老化,人才断层的问题依然严重存在。以岳阳县检察院为例,编制74人,在岗干警69人,检察官53人,其中30岁以下9人,30-40岁13人,40-50岁22人,50-60岁27人,平均年龄约44岁,队伍年龄结构出现断层。特别是大部份老同志对当前检察机关办案信息化的趋势不适应,新招录干警虽有理论,但实践经验不足情况的存在,进一步扩大了人才青黄不接的矛盾。
(二)业务水平弱化,专业素质存在差距
检察机关是业务水平要求非常高的部门,但由于历史原因,很多老检察官都不是科班出身,大部分是通过招工、转干、调动等形式进入检察机关,之前所学专业和从事的行业,五花八门,人员业务素质参次不齐。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高速推进,法律知识的日新月易,对检察干警的业务素质要求越来越高。部分检察干警没有认识到新形势下业务学习的紧迫性,存在着不愿学习,不会学习的消极现象,从而导致检察业务水平弱化和检察干警之间的业务水平存在着较大差距,阻碍着检察事业的向前发展。
(三)司法行为僵化,执法办案不接地气
检察机关是业务性机关,平时检察干警埋头伏案,忙于手中的法律实务工作,很少有机会和时间去基层观察民情,了解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特别是有些办案干警,在工作中就案办案,案结事了,只求达到惩治犯罪的目的,没有分析案件当事人犯罪的深层次原因,没有考虑案件产生的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没有顾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感受,以致出现了案件办对了,但人民群众却不满意的“怪现象”。如有些检察干警在办理因家庭琐事和邻里纠纷而引起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中,也等同于一般的故意伤害案办理,只要证据没有瑕疵,就直接逮捕、起诉,不考虑当事人之间身份的特殊,对于刑事和解政策也因为担心惹麻烦而不积极执行,导致部分案件当事人在检察机关没达成谅解,却在法院阶段达成了和解现象的发生。这些现象都是检察干警缺乏跟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不接地气的表现。
(四)监督机制淡化,用权任性时有发生
检察机关因为职能强,专业性高,在接受人大等部门的监督时表现强势,从而使得外部监督打了折扣。而作为内部监督制度的《检察官法》、《检察官纪律处罚暂行规定》,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等制度,在极少数检察院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造成了在责任划分,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上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使得极少数检察干警用权任性,导致工作简单粗暴,违法违纪办案,不廉洁办案,甚至冤假错案的发生。从去年最高检公布的全国检察机关干警违法犯罪十二个典型案例中可以看出,对检察干警权力的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新常态下如何提升检察队伍素质的建议
(一)坚持正本清源,端正司法理念
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从思想建设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什么执法”、“怎样执法”的问题,在源头上纠正认识偏差,端正司法理念。进一步加强宗旨教育,使广大检察干警深刻认识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检察工作的核心内容。检察干警只有牢记宗旨意识,从思想上认清司法改革的实质是为了更好的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才能认识到检察改革的价值所在,才能彻底解决好不规范的司法行为。
(二)坚持标本兼治,创新管理模式
随着司法改革的全面铺开,“完善检察官招录制度,从优秀律师中选任检察官”这一顶成设计正逐步成为现实。这为检察机关创新队伍管理模式,扩大招录渠道,广纳贤才提供了依据。对于那些有执业经验同时又有良好法律素质、业务能力的律师,通过一定程序,充实到检察队伍中来,这既是提高检察队伍素质的一条捷径,也是填补检察队伍人才断层的有效办法。检察队伍素质的提高,既要着眼于创新管理模式来治本,也要注重培养人才来治标。要通过岗位大练兵,业务知识竞赛,把优秀的检察干警挑选出来,把他们放到办案一线岗位,增加实战经验,提高业务能力,使他们成为业务能手。要把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老同志与新招录进来的年轻干警组织起来,结成帮扶对子,言传身教,以“师傅带徒弟”的传统模式培养人才。
(三)坚持以民为本,改进工作方法
完善“检察开放日”“检务公开”等制度,把人民群众请进来,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接受人民群众的建议。合理安排时间,组织检察干警走出去,下基层,耐心细致的倾听人民群众的诉求,掌握第一手民情。对关系重大民生的案件要建立跟踪和回访制度。所有案件的办理过程中都要认真了解案件当事人的诉求,案件办结后还要及时总结案件产生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结合社区群众的意见来评价社区矫正人员的刑法执行情况。从严打击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类犯罪和领导干部职务犯罪,使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四)坚持正风肃纪,健全监督机制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执行检察机关的各种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按“两个责任”的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检察干警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坚持案件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特例,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正确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侦查监督和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职责。落实好人民监督员制度,促进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更规范、更透明。强化8小时内外监督,全方位,全步骤的监督干警的办案流程,培养干警树立“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职业道德和遵守规章制度的职业习惯,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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