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主 任:易红良
副主任:罗时成、阳浩、肖娜妮
版权所有:岳阳市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