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璐)通过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我市一起涉恶犯罪集团案浮出水面,近日市中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判决,刘练兵等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拘役6个月不等。
去年1月份,发生在华容县某KTV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被移送到华容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审查后发现,该案背后可能存在一个恶势力犯罪集团。
华容县检察院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主任唐再明:经审查发现刘练兵系该案主犯,经过多次与侦查机关沟通,我们还进一步发现,刘练兵及其团伙不但有单笔寻衅滋事行为,而且还有多起的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的行为,经过提请领导,我们直接决定对刘练兵逮捕,而且以刘练兵及其团伙涉嫌黑恶势力犯罪,建议侦查机关进一步取证。
在检察机关的侦查提纲指导下,公安机关很快对刘练兵遗漏的犯罪事实,以及构成犯罪集团的证据进行了补强,进一步查实了这个犯罪集团的组织架构,以及在华容地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其余犯罪事实。
华容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胡红:公安机关又重新补充移送了7笔犯罪事实,对这个犯罪集团的认定起到了一个很好的补充作用,也同时使得刘练兵的量刑幅度由五年以下,上升到了十年以上。
检察官介绍,刘练兵等16人以暴力、威胁、恐吓为手段,先后在华容多地实施一系列聚众斗殴、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当地经济和社会秩序。该犯罪组织人员固定,内部组织架构严密,涉恶特征明显。
去年11月,华容县检察院以刘练兵等1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罪向华容县法院提起公诉。去年12月,华容县法院一审宣判,刘练兵犯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5万元;其他15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拘役6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刘练兵等其中5人提出上诉。今年4月,岳阳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二审宣判,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