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阳市岳阳楼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周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经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嫌疑人谢某某为满足个人爱好,在明知水獭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饲养需要办理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9年10月通过网购方式,以35000元从广西卖家荆某某(现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处购买水獭6只(其中3只途经武汉疫区),以3000元从深圳卖家周某某处购买水獭1只。饲养期间,因经验不足,有3只水獭死亡,另因家人反对,谢某某将其中1只水獭出售给重庆买家岳某某(在逃),并于2020年1月15日在出售另2只水獭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剩下1只水獭也在其家中被缴获。
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岳阳市检察机关加大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非法猎捕和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切断病毒传播源头。岳阳楼区检察院接到线索后,在岳阳市检察院的指导下,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围绕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引导侦查取证。
据悉,截止2月11日,全市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销售伪劣口罩、妨害公务等涉疫刑事案件8件,批准逮捕1件2人。疫情发生后,岳阳市检察院迅速成立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市院侦查监督科全员取消休假,积极主动投入到涉疫案件的办理中,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