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感谢检察官,是你们让我的儿子重新回到校园,看着孩子认真复习备战高考,我心中的担子终于放下了。”当接到张某母亲电话的那一刻,华容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官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如果小张能考上大学,做对社会有用的人,我们做的工作就有意义……”
2018年1月,放寒假的张某和几个朋友相约到华容县注滋口镇一起玩,因与社会人士“阿纶”发生口角,遂纠集多人在镇上与阿纶约架,事后导致有两人受轻微伤。因涉嫌聚众斗殴罪,于今年4月29日被华容县人民检察院追捕,5月14日张某被执行逮捕,关押于华容县看守所。
当天,华容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官对他进行入所谈话教育,了解到张某目前是湖北省洪湖市某学校高三学生,还有不到一个月就要进行高考了,他因打架进了看守所,学校可能将他开除。他说:“我真后悔,因为一时朋友义气跟人打架。我今年就要参加高考了,现在被关在看守所里,检察官,能不能给我个机会,我想回学校学习,参加高考。”
了解情况后,检察官一方面给张某做思想工作,让其积极配合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驻所检察职能,仔细查阅了张某的案卷材料,无前科劣迹,因一时糊涂打架斗殴,社会危害性不大,遂立案对其进行羁押必要性立案审查。
经过认真审查并调查核实,案发时张某系未成年人,也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已经收集固定。检察官认为张某认罪悔罪的态度较好,并期盼尽快回到学校继续读书参加高考,且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于是检察官依法向办案机关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5月16日,张某重返课堂,迎接即将开始的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