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某某今年31岁
本该是个阳光青年的他
却因贩毒被关进了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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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0年10月28日晚,曾某某携带一包冰毒准备贩卖给吸毒人员被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
案件移送平江县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案件发现曾某某还存在其他贩毒事实,“通过一些证据细节,我们发现除了已经认定的2笔贩毒事实外,曾某某还与其他人存在毒品交易行为……”。
今年4月,平江县人民检察院启动自行补充侦查工作,派干警组成补充侦查工作小组与办案民警辗转八百余公里赴浙江等地进行调查取证,取得大量客观证据,发现遗漏的贩毒事实4笔。
经过该院审查查明,2020年10月初至10月28日期间,曾某某在平江县城关镇内多次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给吸毒人员吴某某、钟某、黄某(另案处理)等多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近日,由平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曾某某贩卖毒品罪一案在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最终,曾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
毒品,严重危害个人健康、家庭和谐和社会安定,贩卖毒品的行为扰乱社会治安,年仅31岁的曾某某的行为可悲可叹,但更应该给人以深深的警醒:有些路,永远不能走;有的错,永远都不能犯。“远离毒品、珍爱生命”,不应只是一句口号,而应该是一道红线,一道不能跨越的警戒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