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住宅小区饮用水锌含量超标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22年度“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督促整治
住宅小区饮用水锌含量超标问题
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住宅小区饮用水安全 磋商 为民办实事 化解争议
【要旨】
建筑工程公司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镀锌管安装自来水供水管道,导致住宅小区自来水含锌量超标,相关职能部门未依法履行饮用水安全监管职责,检察机关可以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守护好饮用水安全“最后一公里”,让百姓喝上放心水。
【基本案情】
2021年11月,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岳阳楼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岳阳市某小区一期住宅自来水水质存在严重的锌超标的问题,多次反映、投诉长期不能得到解决。岳阳市湖滨某小区由某建筑公司承建,有住户1016户4000余人。自发现小区自来水含锌量超标后,小区居民不敢喝自来水,一直从外面购买瓶装矿泉水,给群众的生活造成极度不便。
【调查和督促履职】
发现该案线索后,岳阳楼区检察院组成检察官办案组进行初步调查,查明岳阳市湖滨某小区由某建筑公司承建,该公司施工过程中部分自来水供水管道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镀锌管。2020年10月,陆续入住的小区居民发现自来水呈乳白色、水面出现油面。发现水质异常后,小区业主先后向水务集团进行投诉,向地产公司、岳阳楼区和南湖新区的住建、街道等相关部门提交诉求函,向法院起诉开发商侵权等多轮谈判与维权。相关职能部门介入后,地产公司进行了两次整改,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小区入户自来水锌元素含量仍高于小区总表前锌元素含量,且远高于周边小区水质中锌元素含量。
2021年11月23日,岳阳楼区检察院对岳阳市南湖新区住房建设局(以下简称南湖新区住建局)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为推动案件妥善办理,办案人员先后走访了住建局、街道办、水务集团、承建商、该小区居民委员会等单位,商谈相关整改事宜。
检察官办案组通过查询法律法规资料、随机调取水质检测报告、主要设备材料表、小区水质投诉情况报告等书证材料以及实地走访、询问小区业主、走访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查明,建筑公司因工程款结算与开发商发生纠纷,对部分自来水供水管道安装时使用的镀锌管,系《建设部、国家经贸委、质量技监局、建材局关于在住宅建设中淘汰落后产品的通知》(〔1999〕295号)明确规定自2000年6月1日起在城镇新建住宅中被禁止使用于室内给水管道的冷镀锌钢管。
经水务部门组织检测,该小区自来水总表前的锌元素含量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饮用水中锌含量(不得高于1.0mg/L)的标准,但小区内多处监测点入户自来水的锌元素含量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且明显高于自来水总表前的锌元素含量。住建、街道等相关部门介入后,房产公司进行了两次整改,但检测报告显示仍有2个水质监测点锌含量超过国家标准,分别为1.19mg/L、8.52mg/L,另有多个水质监测点锌含量超过该小区所在的湖滨片区水质锌含量平均值(0.003mg/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建筑材料使用以及供水管网建设实施监督管理。为解决市、区住建部门管理职能交叉、矛盾久拖不决的问题,办案人员与市、区住建部门、南湖新区区工委、区委政法委等单位沟通协调,厘清相关职责,各方共同确定对于涉案小区开发建设过程中供水管网建设、使用建材不合格导致的供水安全问题,由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南湖新区所在住建部门负责。
2021年12月6日,为推动问题及时有效整改,岳阳楼区检察院联合岳阳市“洞庭清波”领导小组组织南湖新区住房建设局、水务集团及住宅小区工程建筑商代表和业主代表召开诉前磋商会。会上,检察机关提出整改建议,建议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全面检测和更换问题水管,并在整改完成后进行检测,确保该小区自来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且水中锌元素含量不明显高于总表前锌元素含量及该片区均值。磋商会召开后,行政机关针对工程水管质量问题,向该小区承建商、开发商、监理单位下发不良记录告知书,并在建筑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向社会公示;对施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委托水务集团制定了该小区水质整改方案,同时向承建商送达了整改通知书。
为确保整改方案落到实处,岳阳楼区检察院持续跟踪监督整改情况,多次到施工现场了解整改进度。整改工程竣工后,该院建议相关部门将原计划的水质检测点由30余个增加到60个,最大化地扩大检测覆盖面。2022年2月24日,该院邀请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小区业主代表共同到现场监督第三方检测机构取样送检。最终检测结果显示锌含量低于国家限定标准,达到该片区水质平均值。2022年3月1日,检察机关召集岳阳市“洞庭清波”领导小组、行政机关、地方政府代表、水务集团、小区工程建筑商代表及业主代表召开整改评议会。会上,业主代表对整改结果进行了评议,认可了整改效果,认为检察机关真正为民办了实事。
【典型意义】
饮用水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基本保障,是最重要的民生问题。开发商、承建商在住宅小区管道建设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镀锌管,造成小区饮用水水质锌含量超标数倍,直接危害住宅小区饮用水安全,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侵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检察机关以行政公益诉讼为切入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职,凝聚各方共识,以“我管”促“都管”,推动公益侵害问题在最短时间内有效解决,有效化解小区业主与承建商、开发商的争议,让小区居民喝上放心水,有力保障了住宅小区居民饮用水“最后一公里”的安全,解决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