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1月29日在岳阳楼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许建华
过去四年检察工作回顾
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 认真执行区四届人大各次会议决议,深入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在加强和改进中取得新进展。
一、积极投入平安楼区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履行批捕、起 诉职能,依法惩治犯罪,保持高压态势。2013年来,共审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196人,提起公诉2841人。
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重点,坚决惩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犯罪,从快批捕涉黑涉恶、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恶性刑事犯罪361人,起诉423人。如对抢劫并杀害3人,造成极为恶劣社会影响的运通街 “4.10”抢劫杀人案,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在案件报捕后迅速对犯罪嫌疑人冯某兄弟作出了批捕决定。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紧密配合,积极开展禁毒、禁赌、扫黄打非、打击传销、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从快批捕起诉涉毒犯罪413人,涉赌犯罪232人,涉黄犯罪65人,传销人员犯罪75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假售假犯罪37人。深入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共审查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48人,已提起公诉37人。
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依法决定不批捕102人,不起诉116人,建议人民法院从宽处罚124人,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社会对立面。审慎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全市基层检察院中率先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批捕、起诉、监督、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着力探索推进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和预防犯罪工作的专业化,促进未成年犯罪人员改过自新,回归学校、社会和家庭。
积极参与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坚持诉、访分离,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不定期开展下访巡访,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受理并办结群众来信来访386件,依法处理缠访闹访11件,妥善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8件,确保了无赴省进京上访,控申信访接待室再次被命名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推进法治楼区建设,持续开展检察官“五走进”系列活动,深入全区各乡街、社区、学校开展法制宣传90余次、法制讲座40余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20余万份。推进行业治理创新,结合办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如针对城区投资担保行业管理不规范的现状,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共同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在全市率先开展驻街道检察联络室试点工作,先后成立了驻城陵矶、吕仙亭两个片区检察联络室,把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乡街、社区,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全力维护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2013年来,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70件7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44件45人,渎职侵权案件26件26人。
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件。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落实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强化重案攻坚举措,查办了一批职务犯罪大要案件,其中副厅级干部犯罪要案1件1人,处级干部犯罪要案11件11人,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特大案13件14人,大要案数占所立案件总数的86%。参与查办了“衡阳破坏选举系列案件”,其中由我院单独立案5件5人,受到最高检和省院表彰肯定。依法查办了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原副院长张泽龙(副厅级)、广汉分院原副院长任红文(正处级)等11人、涉案总金额2000余万元的特大贿赂犯罪案;省地质勘查局一总队原总队长伍选华(正处级)等7人、涉案总金额500余万元的特大贿赂犯罪案;省高管局洞新高速开发建设公司原总经理吴六徕(副处级)等6人、涉案总金额2000余万元的特大贿赂犯罪案,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大优案”。
依法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集中力量查办上级交办案件的同时,加大对本地、本辖区群众身边职务犯罪线索收集摸排力度,先后立案查办了市规划局原局长曹学军、原副局长杨劲松利用规划审批职务之便受贿案;市商务局原副局长宋岳军、柳思明、市肉联厂原厂长阳伏生、原副厂长方细山利用企业改制之机贪污受贿案;市安监局原副局长龙卓煌、市地方海事局规费稽查执法一大队原大队长陈山峰、岳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综合协调处原副处长贺新、岳阳监狱国土水利科原科长向卫平等贪贿、渎职犯罪案件。
全面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结合办案实行同步预防,开展行业、系统犯罪分析,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强身健体”。如在查办卫生系统渎职犯罪案件中,认真调查分析犯罪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为此开展了对非法行医的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取缔了一批“黑诊所”,并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注重预防关口前移,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先后深入城陵矶、吕仙亭等街道办事处和区教育局、区医保中心等部门举办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24场次;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相关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深入开展检企共建工作,与华能岳阳电厂、蒙西铁路洞庭湖特大桥项目部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络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依法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和企业健康发展。
三、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行政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守护好公平正义的坚固防线。
强化刑事立案、侦查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严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严把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适用法律关,确保无错无漏、不枉不纵。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件; 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47件;对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批捕483人、不起诉219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106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113人。如在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敖宇军、陆旺新等特大制造毒品案过程中,通过严查细审,监督立案1人,追加逮捕3人,共批捕10人,缴获各类毒品70余公斤,被高检院列入“6.26”国际禁毒日全国检察机关禁毒成果展典型案例。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84件次,对程序违法、超期审判等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6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2件,目前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9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积极开展驻市看守所检察工作,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33人,有效保障了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加大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力度,深入岳阳楼区、经开区、南湖新区各乡、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开展监外执行及社区矫正专项检察104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14份、检察建议书61份,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9人。建议司法机关撤销假释、缓刑后收监执行30人。对司法行政机关提请特赦的15名罪犯依法进行审查后,经法院依法裁定予以释放。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监督。拓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途径,形成提请抗诉、建议再审、纠正违法等多元化监督格局,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0件,发出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份,提请抗诉1件。积极履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督促履职、公益诉讼等新增职能,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2份,督促、支持起诉3件。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切实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三个看齐”等系列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警党性修养,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意识。大力弘扬敬业奉献精神,评选出全院爱岗敬业标兵进行表彰宣传,切实发挥身边模范的引领作用。经常性开展集中学习、听庭评议、案件讲评等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全方位提升了干警专业水平和执法素能。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做学习型检察官”活动,坚持每月一次专题讲座、每月一项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干警政治和业务素质。
切实加强自身反腐和科学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狠抓“两个责任”落实,确保了近年来未出现一起因执法不公、不严、不廉引发的涉检信访,未发生一起检察干警因违法违纪被查处事件。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查摆剖析司法不规范问题5类33个并全部整改。按照高检院、省院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要求,全力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大大提高了干警工作积极性和办案效率。推行精细化绩效考核,对干警工作业绩实行逐月考核和公示,逐月兑现奖惩,有效激发了全院干警干事创业激情。2013年来,有6人受到省委、省政府记功奖励,5人受到省院表彰,1人入选全市十大法治人物,1人被评为全省禁毒工作先进个人,1人被评为全省侦查监督业务标兵,2人被评为全区道德模范。经复检验收,我院继续保持了“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工作8次。认真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被评为全区人大议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深化人民监督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相关案件16件。深化检务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律师、网民等代表听庭评庭和互动交流。建立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平台和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着力推进执法过程、执法依据、执法结果公开。
四年来,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检察工作,重视关心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大力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办案,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心系检察工作,关爱检察人员,为检察事业发展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领导和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在回顾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在不断变化发展的新形势下,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监督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查处本地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上有待进一步加强;队伍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两房”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等一些制约检察职能充分履行的机制性保障还未完全解决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思路及2017年工作安排
新的五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第十四次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新时期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面建成转型发展、创新创业的核心引领区”奋斗目标,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使检察工作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上有新认识、新举措、新成效,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全面完成这一任务,2017年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大局意识,用正确的执法理念统领检察工作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权来自于人民。我们将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永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紧紧抓住关系民生民利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牢固树立“为全面建成转型发展、创新创业核心引领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有效服务”的理念,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不断完善服务大局的措施,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牢固树立“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文明”的理念,努力做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并重,追求司法公正与提高办案效率并重,加强监督制约与加强协调配合并重。牢固树立“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理念,增强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坚持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依法保障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主动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构建“亲”上加“清”的检企关系。
(二)强化执法办案,稳步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创新发展
进一步加大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力度。紧紧围绕平安楼区建设,认真落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责任,依法及时、准确有效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参与各类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充分运用简易程序、刑事和解、量刑建议和不批捕、不起诉等机制和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利用手中权力索拿卡要、影响投资环境、项目建设、政府形象的贪污贿赂犯罪;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食品药品安全背后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处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犯罪案件。既坚决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彰显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又着力查办本辖区内的“蝇贪”小案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既要坚决查处腐败,又要注重改进执法方式方法,保护和挽救干部,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惩治贪腐者,努力实现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的有机统一。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加强个案预防,加强系统预防,创新预防机制,提升预防工作的针对性、专业性和实效性。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年度预防报告、预防警示教育等工作,不断拓展预防领域,推动建立社会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格局。
进一步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充分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切实加大诉讼监督力度,改进薄弱环节,努力提高法律监督水平。推动落实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对有案不移、有罪不究的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等违法取证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拓展监督领域,探索试行将法律监督向主要派出所和司法所延伸;深化量刑建议改革,促进量刑公正;加强刑罚执行检察,健全刑事执行同步监督机制,着力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和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监督,加大对重新犯罪及刑罚执行过程中职务犯罪的查处和预防力度;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在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的同时,把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与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紧密结合,增强监督刚性效果;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在诉讼中的制约,共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三)强化规范执法,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坚持不懈地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以规范促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扎紧规范司法的制度“笼子”,紧紧围绕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和检察权运行的关键环节,以权力清单为突破口,构建精细化管理、动态化监督、科学化考评的案件管理机制,做到案件流转到哪里,监督制约就延伸到哪里,严格权力边界,发挥制度效力。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巩固和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全面系统梳理涉法涉诉信访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社会各界反映的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不文明、不理性、不公正等问题,敢于较真,对症下药,立行立改。深化检务公开促进执法规范,全面实行案件信息公开,丰富检察机关官方网站、检务公开大厅、“两微一端”等检务公开载体,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开放、透明、动态、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为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办案、表达诉求拓展渠道,提供便利。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执法规范,依法保障律师的诉讼权利,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每案听取律师意见制度,探索律师意见进入办案决策的程序、途径和方法,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
(四)强化从严治检,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
始终把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打造讲学习、讲担当、讲规矩、讲奉献的检察队伍,牢固树立创先争优意识,倍加珍惜“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模范检察院”的荣誉称号,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确保旗帜高高飘扬,确保“金字招牌”永不褪色。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区委在五届一次全会上提出的“建设奋发有为的坚强领导集体”要求,锤炼政治品格,带头坚定信念;加快推动发展,带头敢于担当;维护班子团结,带头勤政务实;严守纪律规矩,带头清正廉洁,坚持民主干事、和谐共事、合力成事,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警补足精神之钙,牢固树立“四种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确保检察队伍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实施人才强检战略,下大力气建立和落实公开招录和引进高素质人才的有效机制;下大力气建立和落实培养“业务专家”、“业务能手”、“业务尖子”和现代检察复合型人才的有效机制;下大力气建立和落实重才、育才、识才、用才、人人想成才、人才不断成长的有效机制,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和践行“求索、忧乐、荷花、骆驼”岳阳检察精神,努力营造勤于学习、乐于奉献、敢于担当、争先创优、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珍视团结的良好工作氛围。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做学习型检察官”活动,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大力实施文化育检工程,弘扬职业道德,培育检察职业精神。有序推进检察改革任务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检察改革的决策部署,稳步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司法责任制、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落到实处,将改革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切实加强自身反腐防腐工作,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对出现的“害群之马”,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五)强化宪法意识,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有效解决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与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议,积极配合搞好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项调研、视察评议等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认真负责地办理议案、建议、提案和交办事项,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批评意见与建议,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
各位代表,新常态赋予新使命,新起点开启新征程,让我们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努力开创岳阳楼区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转型发展、创新创业的核心引领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