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25日在岳阳楼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许建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区委“全面建成转型发展、创新创业核心引领区”奋斗目标,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再次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保持了“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文化活动先进单位”。
一、始终坚持融入核心引领区战略,自觉服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着力践行“努力使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成为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是标志”的理念,制定出台《关于依法促进岳阳楼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建成转型发展创新创业核心引领区提供法律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服务保障民生、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合法权益、改进执法方式方法等方面找准突破口,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服务效果。认真落实“除虫护花”和“依法容错”机制[1],对涉企案件各诉讼阶段进行经济影响评估,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的不利影响。如周小玲、李慕璇虚报注册资本案,其所开设的公司员工达600余人,绝大多数为下岗职工,我院综合评估考量该案的社会危害性,依法对两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把司法办案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最基本、最直接的有效手段。大力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侦查监督活动,共监督立案12人,监督撤案1人。认真开展整治“三违三强”专项行动,积极服务十大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依法对强揽工程、违法阻工及破坏工程建设的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案件从快从严批准逮捕12人,提起公诉12人。依法对妨害市场经济发展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案件快审快结,提起公诉79人。高度重视涉众案件的办理,加强与公安机关及金融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妥善处置华天特大集资诈骗案、吉祥燃气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严厉打击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案件,批准逮捕15人,提起公诉32人。注重强化检警配合协作,从快从严办理东洞庭湖毒鸟案、奇家岭病死猪肉制作腊肉案、毒镖杀狗案等重大有影响案件,东洞庭湖毒鸟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优秀案件。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进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成立了食品药品检察联络室,正在筹备成立环境资源保护检察联络室。
二、始终牢记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楼区建设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检察职能,以高度的政治担当,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90人、提起公诉824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68人,提起公诉涉黑涉恶、黄赌毒、非法传销等犯罪案件164人。进一步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办理中南大市场重大爆炸事故案、大蒙古民族烤羊店投毒案等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非法缠访闹访的犯罪行为,依法以寻衅滋事罪从快批捕起诉犯罪嫌疑人兰桂媛,对非法上访者形成强大震慑。
注重防范风险、化解社会矛盾。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因家庭琐事、邻里纠纷所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不诉38人。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帮教社会化,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慎捕慎诉”原则,不捕55人、附条件不起诉11人,办理的徐金玉绑架案被评为全省优秀公诉案件。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检校共建活动,在岳阳职业技术学院设立了岳阳楼区首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积极参与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共接待来信来访180余人,妥善处理涉检上访案件。积极推进法治楼区建设,结合“法制宣传周”“以案释法”等活动,开展法治宣传30余次、法制讲座17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6万余份。充分发挥驻城陵矶片区、驻吕仙亭片区检察联络室职能,开展法制宣传,服务基层群众,延伸监督触角。
三、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巩固反腐败工作成果
坚持“惩治腐败的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的态度绝不改变”的要求,积极服从和应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保持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打虎”“拍蝇”“猎狐”一起抓,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件。加大办案力度,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20件20人,同比上升300%。集中力量查办了原汨罗市委书记白维国涉嫌受贿系列案4件4人,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原院长屈孝初涉嫌受贿系列案6件6人,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彭雪枫涉嫌受贿系列案3件3人等一批大要案件。
突出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坚持守土有责,加大对本辖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立案查办辖区内职务犯罪5件5人,如市交警支队君山大队车辆管理中队原中队长左亮受贿380万元系列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案件侦查大队原副大队长晏红四、君山公安分局原治安大队长袁金辉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加大职务犯罪追逃工作力度,成功劝返潜逃7年涉嫌受贿罪的云溪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杨友球,系我市追逃职务犯罪要案第一人。
突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坚持“双查双建”预防模式,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防年度报告、警示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检企共建、同步专项预防,岳阳楼区旧城改造项目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岳阳三荷机场工程建设专项预防,依法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和企业健康发展。
四、始终坚持聚焦监督主责主业,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强化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积极开展对侦查机关应立案而未立案、不应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共监督立案46人、监督撤案2人,依法追捕37人、追诉50人。对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案件,提起抗诉6人,人民法院已改判2人。提起公诉的敖欣非法持有、贩卖毒品案,一审法院以敖欣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我院依法提起抗诉,二审法院以敖欣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改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力度,开展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监外罪犯,建议收监执行5人。开展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清理,监督纠正4人,办理的唐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2]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案件。
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监督。牢固把握“公益”核心,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共办理金凤水库饮用水源安全案[3]、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金催缴案[4]等公益诉讼案4件。努力拓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途径,通过提请抗诉、建议再审、纠正违法等方式,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43件,办理的周新社虚假民事诉讼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大民行精品案件。积极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32件,监督督促市交警支队对犯交通肇事罪应吊销而未吊销驾驶执照的2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吊销驾驶执照,为市民出行构筑安全防护网。
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配合协作,通过联席会议、案件协调、提前介入、侦审指导等形式,积极落实庭审实质化的新标准、新要求。对侦查机关违反诉讼程序、证据收集不规范等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0份、检察建议26份。注重把听取律师意见作为防范冤假错案的有效途径,建立律师意见附卷审查、检委会讨论等制度,防止因“盲目自信”出现冤假错案。加强对自身司法办案的监督,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交叉阅卷、集体会诊、及时报告等制度,依法排除各类非法证据37份,对证据不足或存疑的案件不捕64人,不诉2人。
五、始终保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警醒,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深化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邀请省、市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开展支部书记上党课、诗歌朗诵会等多种形式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系列活动,引导全院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信仰。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重点执法岗位、重点案件、重点办案环节的监督,从源头上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切实提高检察队伍综合素能。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做学习型检察官”活动,坚持每月一个主题活动,每月一次专题讲座,努力提升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着力优化队伍结构,完成了内设机构20名中层骨干的竞聘上岗,将一批德才兼备、年轻有为、群众公认的年轻干警选拔到中层岗位上,充分激发了队伍的活力。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完成44名员额制检察官配备,落实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聘任制书记员的配置要求,完善考核、奖惩和监督制约机制。
用文明创建成果推动检察文化建设。倡导和践行“求索、忧乐、荷花、骆驼”四种精神,深入开展书香型、有为型、活力型、品质型“四型机关”建设。成立篮球、羽毛球和书画等7个兴趣小组,积极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成立志愿者组织,主动参与各类文明创建活动,今年11月,获评区委“最佳志愿服务组织”。
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规范有序运行
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坚决贯彻党中央的重大部署,全力支持和积极配合纪检派驻机构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职务犯罪侦防职能和人员转隶。坚持重大事项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
牢固树立监督者要接受更严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工作6次,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人民监督、侦查监督工作情况,认真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深化人民监督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相关案件8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庭6次。开展“检察官社区行”活动,深入到全区16个乡街,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座谈,认真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开展“规范执法年”活动,巩固和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提升规范执法能力水平。自觉接受上级检察机关的监督,9月中旬,省检察院专项巡视组对我院进行了为期18天的专项巡视,我院的规范执法、涉案款物管理、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得到了省院巡视组的充分肯定。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网民等代表听庭评庭和互动交流。建立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平台和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着力推进执法过程、执法依据、执法结果公开。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代表、委员的关心支持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监督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改进,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尚未完全根除;四是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两房”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等一些制约检察职能充分发挥的机制性保障还未完全解决;五是深化检察体制改革的任务依然艰巨,统筹推进检察改革需要进一步攻坚克难。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8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从严打造过硬队伍,奋力开创新时代楼区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转型发展,创新创业核心引领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检察工作更好的保障和服务经济发展,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保障改革发展、创新创业的能力。坚持把司法办案作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抓手,着力营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二、深化平安创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紧紧围绕平安楼区建设,主动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把人民群众的关切点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着力点,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与公安、法院配合,突出打击重点,积极参与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黄赌毒黑拐骗、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等犯罪。加强与监察机关衔接,深入推进反腐败建设,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衔接机制,完善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案件办案机制,确保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协作,深化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两法衔接机制,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民生民利重点环节,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三、突出监督职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坚持依法、全面、规范、有效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更多获得感。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失衡、徇私枉法、裁判不公等问题,坚决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与监外执行等问题。强化民事行政监督。以加强对公权力监督为核心,推动健全多元化监督格局,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强化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建立对履职中发现的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纠正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益诉讼。紧紧抓住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出让、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公益受损最严重的问题履行监督职责,正确处理依法办案与保障发展、强化法律监督与支持依法行政的关系,切实维护民生民利。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善信访、举报、纠错、赔偿、救助一体化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健全教育、感化、挽救、预防相结合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让失足青少年尽快回归社会。
四、坚持从严治检,打造为民务实清廉队伍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突出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时刻做到对党绝对忠诚。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干警牢记宗旨,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锤炼政治品格,带头坚定信念;坚持加快推动发展,带头敢于担当;坚持维护班子团结,带头勤政务实;坚持严守纪律规矩,带头清正廉洁,建设奋发有为的坚强领导集体。注重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以上率下,持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成果,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广大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大部制、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落到实处,将改革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强化自身监督。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健全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等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起点开启新征程”,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振奋精神,履职担当,为“全面建成转型发展、创新创业核心引领区”作出更大的贡献!
相关用语及案例说明:
[1].湖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强调,湖南检察干警要在严守法律底线的基础上,既依法“治渎”又法内“容错”,既铁腕“除虫”又柔情“护花”。在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犯罪的同时,依法宽容改革创新中出现的失误、偏差甚至造成一定损失的行为。
[2].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3].金凤水库饮用水源安全案:我院在省检察院、省环保厅组织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督查和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中,发现金凤水库应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存在多处成规模的坟墓,严重影响我市饮用水水源安全,依法向经开区民政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整改。目前,经开区民政局已制定整治方案,修筑隔离墙,强制拆除相关违法修建的坟墓。
[4].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金催缴案:我院在行政机关专项督查过程中,发现市国土局对靖柯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南金洲文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存在国有土地出让金催缴不到位的情况,依法向市国土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为国家挽回损失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