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之十
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2月29日在岳阳楼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许建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提出的更高要求,认真落实区委工作部署及区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决议,坚持“好中求优,做好内功,为发展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思路,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扫黑除恶、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三项工作在全市检察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依法严惩,突出打击重点,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81人,提起公诉54人,追捕追诉漏犯18人。办理的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7·24”专案,引导侦查机关补充取证62卷,目前已批捕16人,追捕22人,追捕到案4人,发现和梳理“保护伞”线索26条。坚持深挖彻查,在办理陈某某开设赌场案时,严查细审,发现曹某、刘某某涉恶犯罪线索,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查明该犯罪集团21笔犯罪事实。坚持“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凑数”,对侦查机关未认定涉黑涉恶案件依法认定25人,对未达到黑恶犯罪标准的变更为普通刑事案件12人。坚持“破网打伞”,对近三年已办案件逐件“一案三查”,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30条,其中南湖新区某社区原支部书记刘某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提起公诉、岳阳楼区某派出所原副所长胥某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坚持标本兼治,针对公安机关、文化管理等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等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4份,助推行业监管规范。今年6月,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我院召开。
着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把司法办案与维护稳定、追赃挽损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批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1人,依法办理了天天洗车、中亿百联公司等涉案人数多、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敏感案件。坚决惩治“套路贷”、“校园贷”犯罪,办理了鼎鑫投资公司、天城远汽车租赁公司涉嫌诈骗、敲诈勒索等案件,批捕犯罪嫌疑人19人。着力守护“蓝天碧水净土”,批捕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犯罪嫌疑人13人。对中心城区的医疗废物、废水处理严重污染环境问题依法监督,督促市、区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加大监管力度,城区医疗废物、废水污染环境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落实司法救助,助推扶贫攻坚,为因案致贫的6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5万元,向郭兴小学等学校的贫困留守儿童捐赠价值数万元的校服、书籍、文具。
倾力护航民营经济发展。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经济座谈会上讲话精神,落实《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意见》,从服务保障民生、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平等保护等方面细化工作举措。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召开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主动对接民营企业司法诉求。坚持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界限,慎重适用羁押措施,对涉罪的民营企业犯罪嫌疑人不捕17人、不诉39人、变更强制措施8人。针对49件虚开增值税发票系列案件,制定出台《办案指引》,进一步规范执法标准,统一执法尺度,对认罪悔罪、情节较轻的民营企业涉案人员依法不起诉33人;对确需提起公诉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从轻处罚量刑建议,该系列案被市检察院在全市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上宣传推介。
二、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699件900人,批准逮捕561件75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46件1420人,提起公诉709件991人。依法办理谭某某等45人特大电信诈骗案、葛某某等31人传销犯罪集团案,谭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葛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6个月,其他涉案人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充分发挥侦审指导办公室的作用,对71件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散布到岳阳伤害学生等恐怖信息、造成社会恐慌的湖北籍犯罪嫌疑人曹某某,依法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从快批捕。进一步完善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反腐败职能,受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职务犯罪案件6件8人,提起公诉的岳阳楼区某司法所原所长徐某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注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力度,健全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阳光之家”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帮教、培训、矫正作用,使5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在考验期满顺利回归社会和家庭。认真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在城乡多所小学开展防性侵专题法治教育,与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签订合作协议,为中心城区每所小学培养一名讲师,实现防性侵教育全覆盖。制作关爱未成年人公益宣传片,在电视台、广告屏多渠道展播,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我院被评为“全省青少年维权岗”。
助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公安、法院、看守所等部门构建长效工作机制,与湘北律师事务所建立律师每日值班制度,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逐步提升,8月份已达到65%以上,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5%,339名被告人在检察环节签署具结书,自愿认罪服判,提高了办案质效。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挂牌成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完善检察长接待、预约接访、律师参与接访等机制,建立健全12309举报电话、网上信访、来信、来访“四位一体”工作模式,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严格落实高检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坚持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访90件,继续保持涉检赴省进京上访零记录。
三、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守护司法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侦查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立案不当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监督撤案12件、纠正漏捕39人、追诉漏犯42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55人、不起诉31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7份。监督公安机关对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的迟焕斌立案侦查,迟焕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强化刑事审判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3件,提起抗诉的潘某某贪污案,由一审无罪改判为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五年。强化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56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办理的吴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省检察院推选参评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深入开展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依法督促有关部门对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收监执行5人。对11件提请特赦案件进行同步审查,建议特赦10件、不予特赦1件,被全部采纳。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手段,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办理裁判结果监督案件6件,其中提请抗诉案件2件;对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发出检察建议9件并监督整改落实;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3件,督促区环保分局收回对泰安页岩空心砖厂行政罚款10万元。对裁判正确的48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的履职监督。依法办理了检察机关侦防职能转隶以后岳阳楼区首起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对岳阳楼区某派出所王某、朱某涉嫌滥用职权、非法拘禁立案侦查。在办理岳阳楼区某司法所原所长徐某某受贿案中,对部分司法工作人员索拿卡要、监管不力、滥用职权等行为发出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监管活动。
四、突出公益诉讼监督,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准确把握公益定位。始终坚持“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积极配合市、区人大常委会对公益诉讼工作专题调研,紧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监督、国有土地出让、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5件,其中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着力以法治手段解决仅凭行政手段难以解决的公益难题。
努力凝聚保护合力。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力求在诉前程序解决难题,把提起诉讼作为最后监督手段。建立健全诉前检察建议反馈落实工作机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44件,督促自行纠正违法、履行职责,超过97%的问题通过诉前程序得到解决。办理的南湖新区庆丰水库被乱倒渣土案,及时督促城管、国土部门将倾倒的5万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并对受损的耕地复垦复绿,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督查活动优秀案件。督促岳阳楼区农林水务局责令非法破坏林地的谢某某补植复绿省级公益林12.6亩,复绿林地被定为全市首个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示范点。
聚焦公益保护难点。针对国家利益保护的难点领域和公益诉讼“等”外探索,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国土部门积极履职,对金碧置业多年欠缴土地出让金的行为没收保证金1.85亿元并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市值近7亿元的土地。针对经开区部分“僵尸企业”难以动用行政手段清理的现状,建立“僵尸企业”清理导入公益诉讼机制,核查出未按照协议使用土地和未完成税收上缴任务的湖南和立东升置业有限公司等“僵尸企业”7家,已督促协助相关部门逐步清理。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专家辅导、重温入党誓词、宪法宣誓、观看爱国教育影片、赴平江起义纪念馆、任弼时纪念馆等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引导检察干警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
注重素质能力建设。持续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做学习型检察官”活动,推出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文化建设组合拳,全面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能。坚持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入额院领导人均办案30余件。1名干警荣获区“道德模范”,1名干警被评为市“先进工作者”,6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系统侦查人才库,1名干警被推选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1名干警在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警务技能比武中获单项第一名。
深化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开展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集中整治,防止“四风”反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视掌握干警思想动态,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发现和解决队伍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廉政教育,组织全体员额检察官至岳阳监狱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引导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廉洁从政的底线。
六、不断强化内外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各项决议,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检察员2人、副检察长1人。对“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研究落实。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15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听庭评庭、案件审查听证等活动,走访代表委员38人次,向市、区代表委员赠阅《检察日报》280余份。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积极听取律师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律师监督。
着力完善自我监督。健全检察环节终止诉讼案件监督核查机制,对不捕、不诉及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由分管副检察长逐案与案件当事人谈话,了解公正执法情况,并开展案件回访考察。完善员额检察官履职评价机制,对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通报,将履职情况作为检察官等级晋升重要依据。严格落实系统轮案、随机分案、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等制度,对办案超期、越权审批、违反程序等不规范行为及时预警、监督整改,纠正瑕疵案件21件、办案违法问题4起。
自觉以公开促公正。深化检务公开,坚持案件信息公开常态化,向社会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700余条、公开法律文书900余份。建立健全案件公开审查机制,将司法办案置于广泛监督之下,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12次。加强检察宣传,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同向发力,在市级以上媒体宣传社会关注的典型案件30余起,借助“两微一端”新媒体推送检察工作动态与案件信息98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和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依法履职、深入监督、积极建言献策,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工作中仍有不少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简单办案、机械司法依然存在。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在监督中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法还不多。三是供给的优秀检察产品还不够丰富,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四是全面从严治检压力传导不足,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纪律作风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形势,以“全面实现岳阳领先,奋力跨入全省一流”为引领,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全面建成转型发展、创新创业核心引领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政治统领,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学习大研讨大实践活动,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上级检察机关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每一项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中,落实到每一名检察人员的思想行动上,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办理中。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立足检察职能,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守护好一江碧水”、践行“一三五”发展思路、助推大城市建设和“全面建成转型发展、创新创业核心引领区”等中心工作,找准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深化细化服务保障措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深挖彻查、破网打伞、综合治理同步推进,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强化平等保护理念,依法惩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细化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楼检八条具体举措,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利益,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三是坚持为民司法,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牢固树立“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双赢多赢共赢”、“理性审慎谦抑”等理念,以“求极致”的态度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虚假诉讼、执行难等深层次问题的监督,做强民事检察工作;抓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件的监督,既维护司法公正又促进依法行政,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强化诉前程序先行,促进行政机关主动纠错、依法履职,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完善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衔接配合机制,履行好决定逮捕和提起公诉职能,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侵害公民权利和危害司法公正的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全面履行客观公正义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坚持严管厚爱,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突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坚定信念,带头敢于担当,带头勤政务实,带头清正廉洁,建设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和整治“四风”问题,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广大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大部制”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员额进出、绩效考核等制度,构建权责明晰、约束有力、激励有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注重综合素能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做学习型检察官”活动,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切实解决干警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能力不足不会为的问题。强化自身监督。在全面健全内部监督的同时,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健全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等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时序不停滞,奋斗路更长。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拼搏、锐意进取,为“全面建成转型发展、创新创业核心引领区”的奋斗目标贡献检察力量!
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 2019年12月
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数据统计区间: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23日
[2].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教育部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并提出三项具体建议。
因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程序上可以依法从简处理,实体上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制度。
[4].“双赢、多赢、共赢”理念:2018年7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提出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新理念,强调要建立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良性、积极关系,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共同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和公共利益。
[5].僵尸企业:丧失自我发展能力,必须依赖非市场因素即政府补贴或银行续贷来维持生存的企业。
[6].“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由受理案件的检察官,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完成案件审查批捕、起诉,出庭公诉,履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职责的一种办案制度。
[7].“大部制”改革: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通过整合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建立起符合司法活动规律和检察权运行规律、体现检察职业特点的内设机构体系,为检察权的规范运行和检察职能的实现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